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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ISO/TS 16949轉版至IATF 16949

由國際汽車產業工作小組(IATF)發佈的IATF 16949第一版“IATF 16949”代表著最新的汽車行業品質管制系統標準。

由國際汽車產業工作小組(IATF)發佈的IATF 16949第一版“IATF 16949”代表著最新的汽車行業品質管制系統標準。

由國際汽車產業工作小組(IATF)發佈的IATF 16949第一版“IATF 16949”代表著最新的汽車行業品質管制系統標準。

該標準將取代ISO/TS 16949:2009,既有之ISO/TS 16949:2009證書將在2018年9月14日起失效。


轉版時間要求

       自2017年10月1日起,所有ISO/TS 16949的稽核(包含首次稽核,定期稽核,換證稽核或轉版稽核)都將停止。

       已獲得ISO/TS 16949驗證的企業必須按照現有稽核週期時間進行轉版稽核,之前發佈的時間要求“Option 2”已被取消。

  • 如果下一個安排好的稽核是年度定期稽核,轉版稽核需滿足相關規定中6個月(提前/延後一個月)、9個月(延後一個月或提前兩個月)或12個月(延後一個月或提前三個月)的稽核週期。在不能滿足此時間點的情況下,驗證機構需根據IATF規定啟動撤證過程。相關現場稽核員應根據IATF規定重新安排轉版稽核。
  • 如果下一個安排好的稽核是換證稽核,稽核期限需滿足IATF規定的換證稽核時間要求(最多可以提前三個月但不能延後)。
  • 如在IATF規定的時間內未能完成轉換稽核,根據5.1.1章(如已啟動撤證過程,則參照8.4章),要求企業根據以下偏差許可重新進行初次稽核。
  • 只要企業在ISO/TS 16949最後一次稽核的18個月內進行IATF 16949的初次稽核,則第一階段稽核可以豁免。

已獲得ISO/TS 16949驗證的企業不能在以下情形直接轉換為IATF 16949:

  • 轉換到IATF認證的新驗證機構的轉證稽核
  • 在特殊稽核中,或者任何與現有ISO/TS 16949:2009稽核循環時間點不符合的稽核

轉換稽核要求

       轉版稽核需在IATF要求時間內完成。

       轉版稽核應與換證稽核一樣是一次全面性的系統稽核並遵守IATF規則中所描述的所有必需專案。(參見6.8章)

       同時,稽核計畫也應遵守IATF規則(參見5.7章)並滿足以下特殊要求:

  • 在轉版稽核前需進行離線文件稽核。離線文件稽核需至少包含企業品質管制系統文件(品質手冊與程式)以及轉換至IATF 16949所做的整合舉動。
  • 如果企業並沒有提供以上所需資訊,則稽核計畫需包含至少0.5天額外稽核時間,供稽核員在現場一小時預備會議之外到現場收集並查看遺漏的資訊。

 

轉版稽核不合格管理

       當驗證機構在轉版稽核中發現不符合要求事項,企業與驗證機構須遵守以下規則:

  • 不合格管理過程見IATF規則5.11章
  • 對於撤證流程詳見IATF規則8.1.c)章節,8.2章節。若轉版稽核中有嚴重不符合事項,暫定決定應符合IATF規則8.3章節。

 

IATF 16949的初審

       所有需要進行初審的企業都可在2017年10月1日前進行ISO/TS 16949的驗證,但ISO/TS 16949的證書將在2018年9月14日失效。

       自2017年10月1日起,企業只能進行IATF 16949標準的稽核與驗證。需要進行IATF 16949初審的企業在決定稽核天數時,可根據以下天數酌情減少:

具備有效ISO 9001驗證的企業

       從現有ISO 9001:2015轉版為IATF 16949的第二階段稽核天數最多不可減少超過30%初次稽核人天。(參照IATF規則,5.2章)

       企業需接受為其進行ISO 9001:2015稽核的驗證機構安排的IATF 16949稽核。

  • 已驗證ISO 9001:2015的客戶如選擇另外的驗證機構進行驗證,那麼在IATF 16949轉版稽核完成前,新驗證機構至少要進行一次ISO 9001:2015定期稽核。
  • 如果初審範圍擴大,沒有升級稽核人天折扣。初審第二階段稽核時間必須按照規定不可減少。

       轉版優惠政策對具備有效ISO 9001:2008驗證的企業並不適用。初審第二階段稽核時間必須按照規定不可減少。

具備現有有效ISO/TS 16949符合性聲明的企業

       參照IATF規則5.1.4.4章節,轉版優惠政策對具備有效ISO/TS 16949符合性聲明的企業並不適用。初審第二階段稽核時間必須按照規定不可減少。

之前具有ISO/TS 16949驗證但並未按時換證的企業

       對於具備之前已撤銷的ISO/TS 16949驗證的企業,根據規定,初審第二階段的稽核時間不可等同於換證稽核時間。稽核時間需與初審時間相同。

 

然而:

  • 如果為企業做初次稽核的驗證機構同時也是撤銷其證書資格的驗證機構,並且初次稽核第二階段稽核在錯失的轉版稽核後12個月內進行,企業可不進行第一階段稽核。
  • 如不滿足以上條件,則企業必須進行現場第一階段稽核。